北京SEO-星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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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索营销与社区口碑营销

自从互联网变得与人们的生活息息相关,传统的消费行为AIDMA(Attention关 -> Interest -> Desire -> Memory -> Action)也变成了AISAS(Attention -> Interest -> Search -> Action -> Share),当然伴随着的还有搜索营销和社区营销等新营销理念的出现。

绝对佩服电通公司,它提出的这个AISAS新理念真的很强大,随着搜索引擎的发展,Desire和Memory渐渐被搜索所弱化,有了搜索引擎,渴望和记忆中的东西都能被搜索到。有了搜索需求和搜索行为,便产生了搜索营销,而搜索营销又衍生出搜索引擎广告和搜索引擎优化(SEO)两种主要的方式。在AISAS新营销法则中,Share分享大大的促进了社区传播的应用,在早些年,社区只是人与人沟通和闲聊的集散地,虽然在当时也有一些有远见的公司利用社区进行口碑营销,但那时受制于传播的受众有限,影响力还远远没有搜索引擎出现之后那么大,有了搜索引擎,利用社区进行口碑营销可以病毒式的扩大传播受众而不仅仅是局限于同一社区内用户。

社区这个东西,其实它的诞生要远远早于搜索引擎的。早在1978年,两位芝加哥兄弟就发明了最初的BBS系统-Computerized Bulletin Board System,而我认为BBS系统绝对算是社区的始祖。而搜索引擎则要晚了很多年,1993年,第一个搜索引擎的原型World Wide Web Wanderer才冒了出来。

虽然WEB2.0类的网站在国内国外都有大量的表现形式和应用,众多的网站也是由用户来产生内容或者决定内容,比如digg类、点评类、社会化书签类网站,但是不可否认,社区BBS仍然是绝大多数用户创造和分享内容的前沿阵地。与其把社区的大发展说成是因为中国人的社交需求旺盛,还不如说是国人的八卦娱乐精神造就了BBS社区和即时通讯在中国的异常火爆。在这种情景下,社区影响用户的消费行为是肯定的,那么影响力有多大?从天涯、猫扑等大社区的热门帖子浏览量动不动就达到数万级别就可以看出来。

在AISAS这个全新的营销法则下,“搜索”和“分享”的出现,不仅代表了搜索引擎和社区对网民的重要性,也让我们了解利用搜索营销和社区营销的重要性。来看一段用户行为:

张三在天涯社区看到一款手机觉得很不错(Attention),便对这款手机产生了兴趣(Interest),于是想获得关于这款手机的大量资料和用户评价,便利用搜索引擎和自己常逛的论坛搜索相关的信息(Search),张三看到相关的资料介绍和评价都不错,于是便对这款手机产生了购买欲而最终选择购买这款手机(Action),张三使用了一段时间,发现了一些很不错的功能以及一些小小的BUG,便在社区BBS中发贴表述自己的感受和使用心得(Share)。这样就又为下一个消费者李四提供了相关的信息。

其中,Attention、Interest、Search、Share这四个用户行为都是我们进行营销的重点,Action是这四个环节形成的结果。而这四个环节所产生的内容,除了用户自发行为贡献之外,是由营销推广人员来完成。比如个性实用的标题和内容吸引用户注意并产生兴趣,根据用户搜索行为习惯进行搜索引擎优化或者购买搜索引擎广告,完整实用的产品使用心得提高消费者的购买信心。当然,如果有条件整个内容营销过程中都应该穿插适当的搜索引擎优化(SEO)。

通常用户自发行为的内容贡献,即使是再好的产品,也是既有正面又有负面信息,而面对负面信息时,搜索引擎危机公关及其传统的内容公关就派上用场了。扯远了 :-)

作者: 星箭
原载: 星箭SEO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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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创意的广告不是好广告

据有关媒体报道,恒源祥今天将就奥运营销方式开一次研讨会。从“鼠鼠鼠”一直叫到“猪猪猪”,把十二生肖叫了个遍,恒源祥广告单调的创意和高密度的播出,虽然至今播出不满200次,但短时间内已经引起了高度的关注,虽然遭到了一定观众的“炮轰”,但专业人士对此却不以为然,并认为媒体的报道,相当于免费为恒源祥进行了二次传播,从这一点来说,恒源祥真的很“聪明”。
  
  在恒源祥的这则广告之前,最让人听出“老茧”的广告非脑白金莫属了,但后者经过这么多的传播之后,却已显现出其广告的效用的,这也恰恰应证了被中国广告界认同的一个观点:有创意的广告不是好广告。
  
  在世界广告领域,有许多非常有创意的广告,如:雀巢咖啡的“味道好极了”、M&M巧克力“只溶在口,不溶在手”、百事可乐“新一代的选择”等等,但是在我们的这个市场上,虽然受众对于经典广告语津津乐道,但商家的一些“无创意”广告,更能引起消费者的共鸣,这主要还是与目前我国消费市场的发展程度息息相关,也是在成熟市场所必须经历的一个过程。
  
  在二十世纪七十年代,美国宝洁公司下属一个叫“巧门”牌的卫生纸,用了一个外号叫“阿炮”(Whipple)的老头作形象代言人,这个老头每天在电视上对着观众拼命介绍这种纸的好处。极为令人生厌。荣登当年最不受欢迎的电视广告之一。但这个广告在美国一播就是15年!无数麦迪逊大道上的优秀创意人前赴后继,试图以精彩创意扫除这个令人恶心的广告,但是没有一个创意能取代阿炮先生。因为,阿炮先生卖了数十亿卷巧门卫生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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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O是把剑,但毕竟只是一把剑

如果把整个网络营销领域比作一个小小的江湖,这个江湖的构成除了武器,还有使用武器的侠客,还有侠客的自身内功,以及侠客们制造的事件。

武器是营销的方式,侠客是营销人,内功则是营销人的思想。李寻欢只凭一把飞刀就可以纵横武林,达闻西的集十种杀人武器于一身的要你命3000却最终成了一堆废铜烂铁,这个法则在营销领域显得并不那么适合,营销高手,通常是融合了各种武功,随意一招就能致命。如果你觉得只会SEO也可以像李寻欢那样独步营销这个武林就大错特错了。当然,你也可以反驳我,但是我以这个作为开场白,只是为了向大家说明,作为SEO,我们应该跳出去,站得再高一些,看得更远一些。

跳出SEO,我们再来说其他。E-mail营销是屠龙刀,博客营销是长生剑、论坛营销是孔雀翎、联盟营销是碧玉刀、视频营销是多情环、会员营销是离别钩、网络广告是霸王枪、口碑营销是拳头,武器有上百种,每种武器都能产生致命的效果。

有的SEO对其他网络营销手法嗤之以鼻,认为其过时已久,SEO才能产生最大的价值。就拿不少人不屑的E-mail营销来说,我就知道有不少企业利用这种“过时”的营销方式能够产生数倍于SEO的价值。

SEO只是一把剑,说的再玄乎也只是一把玄铁铸造的倚天剑,武林高手用倚天剑能够制造一场腥风血雨,也能用它来造福武林,而倚天剑到了农夫手里,说不定只是用它来割草。

SEO能够起到什么作用,关键还是在于什么人用,怎么用。有人用SEO提高流量,提高转换率,得到更多客户,产生百万千万的价值;也有人用SEO做垃圾站,流量有了,却只是为了每个月多挣几百或者上千美金。

我不否认SEO的价值正得到越来越大的体现,这对整个SEO行业来说绝对是个好现象,但是再怎么SEO,我们永远也不能忽略用户,不能忽略money。而没有用户没有money,SEO再怎么做得好说白了就是瞎扯淡的东西。

OK,我们一起来反思一下,我们是要做呼风唤雨的武林高手?还是做割草的农夫?

作者: 星箭
原载: 点石互动搜索引擎优化博客
版权所有,转载时必须以链接形式注明作者和原始出处及本声明

%@#专家之怪现象

这篇文章之所以叫“%@#专家之怪现象”,是因为这既代表一些自称SEO专家有代表一些SEM专家甚至也代表网络营销专家。

为什么取名叫%@#专家之怪现象呢?是因为星箭今天晚上无所事事,特意去窥了一圈的博客,回来不仅感慨万千,不是我跟不上时代,是这个世界变化太快,原来世界上这么多的专家,这么多的顾问。而我却还只是一个小小市民,小小草根,小小阿Q。

好吧,发挥我的阿Q精神,来一次自我安慰,所以特意搜集了一些“专家”“顾问”这样超豪华人群的一些“小错误”以让自己安心一些(以下错误为星箭自互联网收集而来,具体是谁请勿对号入座,切勿联想,谢谢):

1、错误一:查IP可以确定域名所有人归谁。
阿Q语:似乎查域名的主儿是谁,应该查whois信息吧。

2、google终于能抓取flash啦。
阿Q语:这个似乎去年底的时候就已经证实了,当初还引起轰动。有点火星。

3、SEO人请远离网络营销博客。
阿Q语:喊了这么久,自己请的“专家顾问”写出来的东西还不是说来说去都是SEO话题。

4、SEO是网络营销最重要的手段。
阿Q语:SEO是很强大,可是SEO法则在很多时候不管用的。不知道说这句话的人Email、事件营销玩过了没?很多营销手段比SEO可是厉害多了。当然,各有各的优势,各有各的适应法则。

哎,内人又催睡觉了。。就不一一列举了,如果有人硬是喜欢对号入座,得罪了谁,非我本意。

作者: 星箭
原载: 星箭SEO博客
版权所有,转载时必须以链接形式注明作者和原始出处并保留本声明。

愚蠢的互联网广告趋势

星箭认为这是一篇可读性很高的文章,这篇文章一针见血的指出了国内乃至世界互联网广告趋势和营销趋势的各种弊病。如何针对这些弱点改进营销方式和广告投放,是一个值得深思的问题。企业如何投放广告更精准使投入与产出最佳化?营销人员如何建立起最佳化的营销方式?

以下为部分摘录:

美国《广告时代》杂志近日发表分析文章,指出了十大互联网愚蠢趋势,很多人认为,互联网媒体已经度过了疯狂、无序的时代,但事实也许正好相反.现在出现了越来越多轻率、不成熟的网络内容方案,至少90%将以失败告终。

互联网媒体天生就符合达尔文法则:进入的门槛非常低,甚至根本不存在,但没有人知道哪种模式能获得成功.基于这一原因,企业首席营销官 (CMO)面临着一柄双刃剑:如果拒绝尝试新鲜事物,因循守旧,他们的网络营销计划将停步不前;如果投入太多错误的赌注,他们的工作将朝不保夕。

“虚假推荐”无意义—注:主要指口碑营销
  如果知道某人受聘推销某一产品,消费者会因为他的推荐而相信该产品吗?当然不会,大多数厂商都这样看.然而,一种基于这一模式的“口碑”广告正在兴起,它就是“按文章付费”广告,也就是一种以发表博客或其它文章来获得相应回报的广告联盟模式.如果某位CMO涉猎这一广告模式,那这家企业的广告预算很可能打了水漂.

“搜索广告”搜不到—注:主要指搜索引擎营销
  很多CMO擅长电视和平面媒体广告宣传,但对于搜索营销并没有太深刻的理解.总而言之,搜索引擎营销并不能带动需求,而只能响应需求.也就是说,如果你的品牌无法吸引用户的兴趣,搜索营销也就失去了意义.此外,你的竞争对手可以利用你的失败,出台针对性的策略,抢走本应属于你的注意力.

“视频广告”很可笑
  一些服务提供商借鉴电视广告的模式,在用户观看视频前先播放若干时间的广告.这一模式从表面看来可行,但实际上却很可笑.原因很简单,很多用户使用计算机时都会选择静音,以避免同事听到声音.而且在计算机播放视频广告时,大多数用户都不会观看,而是进行其它操作.除非你的广告本身具有吸引人的视觉元素,否则购买视频广告纯粹是浪费钱。

“目标广告”有隐忧
  目前约有30%的互联网用户经常删除存储在计算机中的网络访问记录,但随着更多人认识到网络隐私的重要性,这一比例将会大幅增长.CMO必须认识到,目标广告存在隐忧。

摘录自:美国《广告时代》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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